红旗区车主之前为什么不主动办理车辆报废?
我国2013年5月1日之前,私家车辆报废年限为15年,之后,这个车辆报废年限被取消,取而代之的是60万公里强制报废规定,可以说,只要车子没坏能过得了年检,按照一年两万公里的行驶里程,最少可以开30年,当然,相信很少车主会这么做,毕竟时代的进步与技术的革新足以淘汰一辆超过15年的旧车,安全性也是值得考虑的问题。
而车主为何不愿主动去申请报废车辆,主要是此前的车辆报废回收管理办法,与车主自身利益产生了冲突,要知道,私家车报废是没有补贴的,基本是只能被当作废金属成为钢铁业的原料,也就是消费者口中的“按吨卖”,甭管你车子原价是几十万还是上百万,最终也只能沦为废铁的价格,只能获得几百块的赔偿款。
想一想都心痛啊,如果需要报废的车辆已经开不动了,还需要自己出拖车费什么的,分分钟是亏本的买卖,而且,办一次车辆报废的正常报废流程实在太复杂了,从申请到填表、审批、检验、缴交行驶证、车牌,查验解体情况......得花上不少的时间成本,所以部分车主选择把车辆丢弃,也就是我们俗称的“僵尸车”。
更有铤而走险的车主,通过非正常途径把车辆完全拆解,将其还有回收价值的配件卖给汽车配件店或者维修厂,这样能获得更多的利益,这种零部件也是我们所说的“拆车件”,在一些非安全性、结构性更换易损件上能为车主省下不少费用。